借錢給人請用「匯」的!

借錢給人請用「匯」的!
今天的話題比較無聊,但很實用!
常常我辦到很多案件,當事人氣極敗壞地來,說現金借錢給家人或朋友或同事,現在對方反悔拿不回來,問要怎麼辦?
我:「有沒寫契約或借據之類的書面?」
苦主:「哪可能會寫?都那麼熟了,不好意思啦!」
我:「有無證人?」
苦主:「自家人在家裡怎會有?」
我:「……應該也不會有錄音了厚」
苦主:「肯定沒有啊,當初就是信任嘛!」

大概就是這樣的對話,平均每月會很恐怖地循環出現2-3次,在事務所。
今天,沒有要說教絕對不要借或推給錢是老公老婆管之類的話術。相信只要出了社會一段時間,都完全能夠體會有時「借錢」這件事,就是終究難免會出現某個時間、場合,對象,是你很難真的拒絕的,必須借的情境,這種情形下,當然更不可能談寫借據或書面。這些,我都懂。
所以,今天要教你最後一招就是,當非借不可的時候,請跟對方說,「我答應你,但我身上現在沒有,我明天(或何時)用匯的給你,請LINE給我帳號」。
這是很重要的,因為只要用匯款的,就一定會留下銀行的紀錄,將來就能夠要得回來,不會毫無證據。更進階版的,請親自到銀行去用匯的,因為匯款單據上可以記錄轉帳或匯款用途,只要簡單寫「小明借小瓜」即可。
當然,如果有網路銀行,也是可以記載匯款用途的。
這個證據,比什麼都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