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近期承辦一起重大車禍損害賠償案件,我方當事人為肇事車輛駕駛人,事故發生後,對方機車乘載三人(俗稱三貼),其中站立於前方之幼童於事故後約三個月,被診斷為左眼近乎失明。對方遂提起訴訟,向我方請求高達新臺幣600萬元之損害賠償。
本案表面上屬於肇事責任明確之案件,然經本所吳煜德律師及周信愷律師深入檢視事故經過與相關證據資料後,發現對方於事故發生時存在多項重大違規與過失情形,包括:
- 機車違規三貼,嚴重影響行車安全
- 行車速度明顯超速
- 乘載人員未依規定配戴安全帽
- 幼童站立於車輛前方,增加事故風險與損害程度
經過縝密的事實釐清與法律主張,最終成功說服法院採納我方見解,大幅調整雙方過失比例,將原本請求之600萬元賠償金額,降低至130萬元。
此外,本案亦成功協助當事人透過車體保險機制處理賠償事宜,最終由保險全額給付,當事人毋須自行負擔任何賠償金額,有效降低其經濟負擔與訴訟壓力。
本案顯示,即使於初步看似不利之肇事責任情形下,透過專業律師之細緻分析與策略運用,仍有機會就過失比例與賠償範圍進行有利爭取,進而大幅降低當事人之實質風險。
如您面臨類似交通事故或損害賠償問題,建議及早尋求專業法律協助,以確保自身權益獲得充分保障。